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
采购询价文件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2025 年 04 月 18 日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 邮政编码:226200
网址: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响应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公告
受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工业
预算金额(含税):257120元
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257120元,分项综合单价限价详见采购货物清单,投标报价大于总价最高限价或分项综合单价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货物制造商或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为经销商的,则需提供投标品牌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覆盖本招标产品;
(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货物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
(5)供应商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4日16点00分
获取的地点、方式:供应商登录“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25年04月24日15:30-16:00送至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模式。
3.项目样品: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
联系人:张黎黎
电话:0513-83109995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单位: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 系 人:杨玉秀
联系电话:0513-83248588
第二部分 响应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询价方式,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询价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2.1 满足询价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本次询价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制约和保护。
4.响应费用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响应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采购文 件的规定和约束。
6.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 项目需求)由采购人解释,其他部分由代理机构解释。
7.报价要求
7.1 询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7.2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7.3 询价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的构成
1.1 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询价采购公告
(2)响应须知
(3)项目需求
(4)响应文件组成
(5)附件
请响应供应商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期 3 日前按询价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3.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
3.1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3.2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3.3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供应商应按“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3.1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 1 份正本 2 份副本。
3.2 响应文件统一采用现场提交。
3.3 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 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4 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联系电话、日期。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二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必须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价格标分开封装。
3.5 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3.6 如果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4.1 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4.2 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印章。
4.3 响应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负责。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6.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响应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采购文件要 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导致评审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响应截止日期
2.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天气、路程等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响应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响应文件的拒收
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
4.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2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
五、询价采购程序
1.询价小组
1.1 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标。
1.2 询价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1.3 询价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响应的澄清
2.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2.2 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作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响应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3 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3.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
询价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 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 的资格。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告知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3.2 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3 询价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 并告知响应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3.4 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询价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响应报 价。响应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对所有项目分别报单价,并合计总 价。询价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3.5 询价小组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 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响应供应商相 应的名次排列。
3.6 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 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通过 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响应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 响应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响应 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7 响应供应商在询价采购活动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 人与采购人及询价小组联系。
4.无效响应及废标情形
4.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响应供应商响应无效:
(1)响应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同一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
(6)响应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7)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8)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
(9)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0)响应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响应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4.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的;
(2)所有合格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对于特殊紧急的采购项目,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
六、成交原则
1.确定成交单位
1.1询价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采购人应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2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价格扣除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1.3 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将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恶意竞争,响应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 证明的;
(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询价小组 发现的;
(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如有涉及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 的。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响应,响应无效:
(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 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附件 12)要求 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则《质疑函范 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 盖章、加盖公章。
2.4 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未参加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 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 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 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 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 一经查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 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 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 成交通知书
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 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1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 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 询价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八、其他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2.采购人和询价小组不向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 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3.已被列入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信用库的单位不得参与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响应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 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商务要求是指取得 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 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 保险等。
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其内容包含:
一、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分项综合 | 分项总价限价(元) |
1 | Y型过滤器 | DN100 | 只 | 125 | 545 | 68125 |
2 | DN150 | 只 | 10 | 964 | 9640 | |
3 | DN200 | 只 | 60 | 1676 | 100560 | |
4 | DN300 | 只 | 20 | 3563 | 71260 | |
5 | DN400 | 只 | 1 | 7535 | 7535 | |
总价最高限价 | 257120元 |
注:1.本项目核心产品:Y型过滤器DN100。
2.本次采购项目使用的参考品牌:优威牌(江苏)、冠龙牌(上海)、KOVI牌(天津国威)、珠华牌(湖南南方株洲)、中核苏阀SUFA牌(苏州);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之列的,报价品牌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参考的品牌且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同时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4月22日下午3点前向采购人提供拟投货物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采购人将组织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3.本次采购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供货方式为少量多批次,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运输成本。
4.所有设备参数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各供应商每项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与分项综合单价限价相比的下浮率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7.如采购中碰到清单以外的同类型产品规格型号,可补充报价,价格须在合理市场价范围内,并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正常供货。
二、材料标准及要求
1、设备技术标准
所投的设备必须满足以下国标:
(1)压力试验标准:GB/T 13927-2022
(2)法兰连接标准:GB/T 17241.1-2024
(3)球墨铸铁技术条件:GB/T 12227-2005
(4)通用阀门标志:GB/T 12220-2015
(5)橡胶密封材料规范;HG/T 3091-2000
(6)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1998
2、技术性能及材质要求
2.1工作介质、温度及安装要求
本次招标的Y型过滤器要求公称压力1.0MPa,温度0℃~80℃的自来水或河水。
2.2阀体、阀盖
★2.2.1阀体、阀盖的材质均为球墨铸铁QT450-10或力学性能更高的材料,要符合GB/T 12227-2005规定的技术条件。阀体、阀盖要求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商标及材质牌号铸在阀体上。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材质性能检测报告。
★2.2.2滤网应为不锈钢304材质,目数为30~40;滤网的过滤面积不小于1.5倍的阀门公称通径面积,在流速3m/s时水损不大于2M。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不锈钢304材质性能检测报告。
2.2.3阀体应为Y型直流形式,底盖带有排污堵头螺栓,以便在不拆除过滤网即可实现排污。
2.2.4法兰的材质与阀体一致,法兰要与阀体铸为一体,不接受法兰与阀体焊接型式,法兰的连接尺寸要符合GB/T 17241.1-2024的有关规定。
2.2.5阀体与阀盖之间的连接可以是法兰式连接。螺栓必须为碳钢镀彩锌材质。
2.2.6阀体的最小壁厚应保证在1.5倍公称压力的壳体试验下,所有的部件不发生变形。
★2.2.7阀体与阀盖的密封橡胶首选三元乙丙橡胶(EPDM),要求符合GB/T 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几何尺寸精确,密封弹性佳。橡胶采用注胶工艺,整体成型,承诺绝不使用再生胶。须在投标时提供省级及以上级别技术监督部门的整机性能检验报告。
3、其他技术要求
3.1运至现场的密封圈不得有任何损坏现象,并且在阀门安装、使用过程中不得有松动,脱落、渗漏现象。
★3.2涂层
防腐前的阀体与阀盖内、外表面至少进行喷砂除锈,达到Sa2.5级;将铸件加热后才进行静电喷涂环氧树脂粉末工艺,最后烘干固化,必须保证涂层厚度均匀、色泽均一,涂层表面要光洁,无流痕;涂层厚度内、外表面不小于0.25MM;阀门外观颜色均采用蓝色。
4、铭牌与标志
4.1设备铭牌
铭牌应固定在明显的位置。
铭牌内容如下:阀门的型号及规格、工作压力、制造年月、制造厂家名称或厂标。
4.2阀门的标志
符合GB/T 12220-2015的规定,介质流向的箭头标向要正确,并与阀体整体铸出。
注:投标时提供上述要求中标“★”项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报价文件要求。
三、商务要求:
(一)供货周期要求:1年。供货商应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的时间、批次及时供货,不得影响供货进度。若供货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供货的,在采购方同意供货方延期交货时,每逾期一天,供货方应按该批采购标的额的5‰向采购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或在供货期内逾期交货次数累计超过2次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供货方承担该笔订单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二)交货、安装地点:运输并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指导安装。
(三)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产品合格证)。
(四)质保、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2年(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因供货方所供货物的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货方在接采购方通知后12小时内,情况紧急时8小时内,派人员赶到采购方现场,免费排除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如供货方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采购方上述要求已被接受。供货方应承担采购方自行补救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采购方有权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保证金不够支持本次损失费用,采购方有权向供货方索赔,且视材料等产生的质量问题对水司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将列入黑名单,以后将不得再参与启东水司的采购项目。
(五)验收要求: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合格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相关人员对所供货物进行数量清点和外观检查,并且对货物进行抽样送检,抽检频率为每种货物一年不少于四次,时间根据采购批次不定期抽检,货物每次型号随机抽取一组材料样品送检,相关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视为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报价要求及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报价,各投标人每项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与分项最高限价相比的下浮率必须一致。
2、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报价,此报价包括货物的制作、运输(含上下人力费)、材料检测费、保险、装卸、配件、13%税金、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本项目采购量为预估用量,会多批次少量进货,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税金、运输等各种费用),合同期内中标单价不作调整。
3、进口产品:在招标文件中如未明确需要进口产品,所投产品中含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在中标后按规定办理准许使用进口产品的报批手续。
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本次采购需切实履行绿色采购,参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确保绿色采购落实到位。
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需求标准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
五、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按每次实际采购量计,每次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收到卖方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该批订单的90%货款,合同期内所供货物的余款10%于合同期结束满2年后,经采购单位认可后一次性结清。
注:乙方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甲方的财务规定。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支票、本票、汇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提交),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和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另外补齐。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八、合同条款
采购方: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供货方:
买卖双方依据中标通知书内容:采购方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需方)就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与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货物供货合同。相关具体商务及技术条款如下:
一、商务条款
1.供货范围:
需方订购的产品清单及价格如下: 单价:人民币元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计(元) | 品牌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总计(预估费用) | 大写: (小写: ) |
备注:
(1)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含卸货费(详见合同价格条款)。
(2)结算货款时以需方实际购买数量和规格为准。
(3)本合同约定的采购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需方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供方式为少量多批次,供方根据需方的实际要求发货。
(4)如采购中碰到清单以外的同类型产品规格型号,可补充报价,价格须在合理市场价范围内,并经需方确认后,方可正常供货。
(5)合同期限内,合同单价不变。
2.合同价格:
合同单价中,包含了所有货物、货物的制作、运输(含上下人力费)、材料检测费、保险、装卸、配件、13%税金、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协议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及时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 付款方式:本次采购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按每次实际采购量计,每次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收到供方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该批订单的90%货款,合同期内所供货物的余款10%于合同期结束满2年后,经需方认可后一次性结清。
注:供方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需方的财务规定。
4、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元),供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需方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支票、本票、汇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提交),供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和需方订立书面合同。供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不与需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供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需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需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供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需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需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供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供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在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需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供方另外补齐。
5.交货日期、地点:
合同交货期为供方接到需方通知一周之内或根据需方订单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送货及安装 ,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交货地点:运输并卸货至需方指定地点,并指导安装;供方负责货物运输,供方发货后24小时内,应将该货物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发货日期,以传真方式通知需方,以便做好接货工作。
6.包装与运输:
6.1设备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减少均由供方承担;发货同时应附一份详细清单和质量合格证;
6.2供方安排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和货物在途的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6.3卸货过程中造成的货物破损、安全责任事故等多种情况均由供方承担所有责任与赔偿。
7.保险:货物本身及运输由供方办理保险,其费用由供方承担。
8.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质保期:自需方对当批货物验收合格且正式正常运行之日起2年(质保期及免费维保期在标书中注明)(原厂质保期高于供方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8.2质保期内,因供方所供货物的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方在接需方通知后12小时内,情况紧急时8小时内,派人员赶到需方现场,免费排除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如供方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需方上述要求已被接受。供方应承担需方自行补救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需方有权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保证金不够支持本次损失费用,需方有权向供方索赔,且视材料等产生的质量问题对水司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将列入黑名单,以后将不得再参与启东水司的采购项目。
8.3质保期满后,出现故障时,供方仍应按上述时限派人员赶到需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其余按维保协议执行。
8.4供方应提供货物的最低使用年限【 】年,在此期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否则,需方有权追溯供方的责任。
9.违约责任:
9.1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造成无法及时供货或足量供货,双方可协商解决。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无法履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在合同期内价格一律不得变动。因价格上涨供方执意不发货,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含违约责任)由供方全部承担,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9.3若供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供货的,在需方同意供方延期交货时,每逾期一天,供方应按该批采购标的额的5‰向需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或在供货期内逾期交货次数累计超过2次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该笔订单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9.4若供方提交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供方应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重新提交,逾期仍未提交或者提交的产品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该笔订单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9.5供方在货到现场时必须通知需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9.6供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标书要求满足需方技术要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还应双倍返还需方支付的货款。同时需方保留对供方追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0.1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共同遵守,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若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10.2变更或解除合同,非需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二、技术条款
1.验收要求:
1.1供方签订合同后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合格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由需方相关人员对所供货物进行数量清点和外观检查,并且对货物进行抽样送检,抽检频率为每种货物一年不少于四次,时间根据采购批次不定期抽检,货物每次型号随机抽取一组样品送检,相关送检费用由供方承担。必要时,需方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供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视为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子退还。
1.2如供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需方有权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情况做出记录,供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2.1供方必须向需方承诺技术后援支持。供方必须合约期及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并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保修期满后供方应继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2供方必须履行其投标书中的售后服务承诺。
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有效期为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2.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方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文件、投标书和投标书附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5.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四份,供方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方(章):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税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 供货方(章):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税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两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制作、签署、密封和提交。 (以下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全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不可打印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投标人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为经销商的,则需提供投标品牌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覆盖本招标产品;
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货物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质保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9.供应商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0.提供本项目需求中标“★”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5);
12.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价格标
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6);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7);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8);
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9)。
注:响应文件 1 份正本 2 份副本,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处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名称、联系电话、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 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 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附件 3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 址: ,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 4:
质 保 承 诺 书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报价供应商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产品合格证)。
2、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2年(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因我方所供货物的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我方在接采购方通知后12小时内,情况紧急时8小时内,派人员赶到采购方现场,免费排除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如我方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采购方上述要求已被接受。我方应承担采购方自行补救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采购方有权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保证金不够支持本次损失费用,采购方有权向我方索赔,且视材料等产生的质量问题对水司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将列入黑名单,以后将不得再参与启东水司的采购项目。
3、你方有权对我方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停止供货,对已供货物我方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一切经济损失由我方自负。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 职务:
供应商代表移动电话: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5
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
序号 |
材料名称 |
采购技术参数要求 |
报价货物详细规格参数 | 报价设备参数响 应(正偏离、满 足、负偏离) |
… | …… |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报价表
项目名称: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预估数量 | 品牌 | 分项综合单价(元) | 合计 (元) | 备注 |
1 | 含13%增值税,含运费,含卸货费等全部费用 | |||||||
2 | ||||||||
3 | ||||||||
… | …… | |||||||
总价 (元) | 人民币大写: |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附件9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10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Y型过滤器2025-2026年度采购项目—询价文件(发布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