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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24项,原水半年报109项、原水月分析29项及消毒剂指标检测项目采购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2025-06-18 16:02|栏目:招标公告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24项,原水半年报109项、原水月分析29项及消毒剂指标检测项目

 

 

采购磋商文件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2025  06  18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       邮政编码:226200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24项,原水半年报109项、原水月分析29项及消毒剂指标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24项,原水半年报109项、原水月分析29项及消毒剂指标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1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24项,原水半年报109项、原水月分析29项及消毒剂指标检测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199400

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99400元,分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总价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清单》,投标报价高于总价最高限价或分项综合单价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或其下属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的CMA资质或者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厅评定和认定的供水企业水质检测实验室等级能力I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中出厂水97项全分析检测能力,管网水43项常规检测能力。

5)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启东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检测项目的中标单位(无锡市政公用检测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701日(北京时间)

地点: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

方式:供应商自行从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20250701上午09:00(北京时间),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磋商)地点: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二楼开标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址: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

联系人:高明君

 话:0513—83109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13-83721688

 

 

 

附件:磋商文件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1 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磋商文件的解释

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解释。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构成

1.1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磋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组成

6)附件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2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

3.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有效期

3.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3份副本。

2.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至规定接收地点。

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供应商必须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分开封装。

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电话日期

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如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收到的有效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响应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参加磋商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得到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开启。

1.2 磋商活动采购人组织,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3 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4 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5 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3.6 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4.评审过程的澄清

4.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4.2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装订至档案。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1.2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5.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4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5.6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7 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8 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

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1.1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2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1.3 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1.4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6.1.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1.6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6.1.7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8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1.9 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6.1.10 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

6.1.11 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

6.1.12 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1.13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6.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6.2.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6.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 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6.3.1 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九)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

1.2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采购人将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3 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1.4.4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1.4.5 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6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

1.5.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5.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里面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5.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2.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 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4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成交通知书

3.l 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3.2 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2.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2.2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其内容包含: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需求: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24项、原水半年报109项、原水月分析29项及消毒剂指标检测。

采购清单如下

 

样品名称

检测项目

样品    数量(个)

委托项目明细

分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

总价最高限价(元)

  

1

出厂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共97个项目

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97个项目

13000

26000

上、下半年各一次

2

出厂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中24个项目

12

砷、镉、铅、汞、氰化物、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铁、锰、铜、锌、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2,4,6-三氯酚、二氯甲烷、高氯酸盐

1500

18000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

3

管网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中24个项目

72

砷、镉、铅、汞、氰化物、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铁、锰、铜、锌、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2,4,6-三氯酚、二氯甲烷、高氯酸盐

1500

108000

每月1次,每次6个样品

4

原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9个项目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09个项目

13000

26000

上、下半年各一次

5

原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9个项目

12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铁、锰、粪大肠菌群

1000

12000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

6

原水

特征污染物因子

4个项目

12

藻类、臭和味、土臭素、2-甲基异茨醇

500

6000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

7

净水剂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GB15892-2020  10个项目

2

(预估数量)

700

1400

具体样品数量以实际送样数量为准

8

次氯酸钠

《次氯酸钠》
GB/T19106-2013
 5个项目

4

(预估数量)

500

2000

具体样品数量以实际送样数量为准

    

199400


注:

1、取样方式:本次采购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运输成本(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以及临时急需检测样品为顺丰到付寄至中标单位,其他水样均为上门采样,费用由中标单位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各投标人每项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与分项最高限价相比的下浮率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检测任务。具体的检测时间节点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

3、服务地点:启东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二、提交成果

检测项目全部完成并提供齐全的检测报告。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内容、格式、数量以上级部门及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三、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最终提交的成果质量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应是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取样费、分析检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车辆使用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价格包含产品、辅件、运输、装卸、运输保险、13% 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调试、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招标代理(含编标)服务项目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60%计取,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收费最低800元。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完成取样和检测等工作所需的充足人员、设备、车辆,并承担所需费用,确保检测工作效率和质量。供应商每次取样前应提前2日通知采购人,以便进行监督。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供应商应对工作过程中需使用的设备设施有充分的准备,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工作量予以充分考虑,中标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项目工期、降低项目质量或提出增加经费等不合理要求,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完成全部工作。

3.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供应商要有明晰的组织机构,成立独立的项目组,项目实施人员齐全,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团队及技术支持团队,岗位职责明确,能高标准的实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5.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6.在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项目现场及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的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单位检查,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备案。否则,采购单位可以进行处罚。

7.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工作底稿及相关材料,并做好归档管理工作,以备查用。

8.供应商必须开展安全作业,应保尽保。如果发生交通、作业质量缺陷、或安全措施不全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其责任概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10.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发生修改、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11.供应商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规定。

12.采购人有权随时召集成交供应商相关人员就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工作汇报或开会讨论。

1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付款方式:检测项目全部完成并提供齐全的检测报告,收到供应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检测费。

注:供应商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采购人的财务规定。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数字人民币、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支票、本票、汇票、保函等形式提交。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完成所有检测项目服务后一个月内退还。

3. 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磋商方式

现场磋商模式。

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占80分,价格部分占20分。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简介、澄清等,按本项目的具体评分项目及分值进行评分,最后计算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报价得分,取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一)评标流程:评审审查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1.所有供应商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才可参加商务技术标评分。

(三)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80分)

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文件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打分(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分细则

分类

评分因素

评分细则

技术

部分

25

合理性

5分)

检测咨询方案依据充分、流程清晰、内容全面、措施合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有效,符合供水执法、供水安全保障考核有关要求,并能对供水水质检测作阶段性评价,为主管部门完善供水水质检测计划、加强供水安全保障管理提供依据,进行横向比较后评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针对性

5分)

质控计划保障可靠、应急措施得当及时,复测安排合理可行,分析报告依据充分有指导性,同时为供水突发状况提出针对性检测或溯源方案等内容,进行横向比较后评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可操作性

5分)

检测方法、流程、保存方法等,及相关建议满足国家、行业或其他相应标准、规范,符合启东市实际情况且便于实施,进行横向比较后评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时效性

5分)

承诺按照规定时间出具供水水质检测报告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推迟1天扣0.5分(必须符合相关检测规范的时间要求),扣完为止,提供承诺书和对应的时效规范文件。及时参与突发事件调查检测,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可行的不得分。

规范性

5分)

技术方案或技术文件编制的规范性,进行横向比较后评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团队成员

20

 

项目

负责人

5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质分析或化学分析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团队

成员

15分)

1.项目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外)中具有水质分析或化学分析或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分析测试人员不少于10名(含10名)检测人员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外)经过相关培训,提供本项目检测人员参加的相关技术培训证明材料不少于10份(含10份)的得2分;项目检测人员参加的关于供水行业等级实验室相关培训的,每2份(含2份)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4分。(提供培训证明材料)。

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检测人员外)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7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项目检测人员、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为退休人员、非本单位全职人员的不得分。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供应商为拟派团队成员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设备投入

15分)

1.供应商拥有专用采样或样品运输车辆,有一辆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复印件,发票上购买方的名称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大于本项目服务期限)

2.水质检测设备配置情况:实验室需有浊度仪、便携式余氯测定计、PH计、电子分析天平、溶解氧仪、细菌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检测设备,上述设备全部具备的得5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上述设备在有效期内的仪器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

3.大型仪器配置情况:实验室需有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质谱联用议、离子色谱仪、放射性测量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质谱仪,上述仪器全部具备的得6分,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上述仪器在有效期内的仪器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

企业实力

20分)

1.业绩:供应商近三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来承担过类似县级市及以上政府监管部门供水水质检测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未充分体现业绩要求,则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分包、转包合同无效。)

2.供应商为国家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成员单位的得5分,为省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成员单位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成员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具有水质检测领域专业能力,发表领域内专业论文或持有领域内专利,每篇论文或每个专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论文和专利第一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全职员工。提供论文发表明细清单、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论文和专利第一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供应商商务部分证明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供应商需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

(四)价格标评审(20分)

提醒:磋商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严禁扰乱市场秩序降低服务质量的低价中标。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在接到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和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不能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的供应商不列入评审范围,列入评审范围的供应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价格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磋商报价包含一切费用)。

(五)定标

1、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3、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技术分较高的排名优先,再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原则上为成交供应商。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公告成交结果

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编制响应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磋商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

6.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供应商或其下属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的CMA资质或者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厅评定和认定的供水企业水质检测实验室等级能力I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应证书;

8.具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中出厂水97项全分析检测能力,管网水43项常规检测能力,须提供资质认定附表复印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没有对应的地方提交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中提交

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投标报价

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

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

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及相关得分佐证材料;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技术材料中没有对应的地方提交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中提交

三、价格文件

1.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9);

2.磋商报价表(最终)(格式见附件10,最终报价表需提前加盖公章,无需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请空着,将在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提交最终报价);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价格标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如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价格资料中没有对应的地方提交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中提交

 

 

 


附件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 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        

 

 


附件2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                  项目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

2.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们愿意提供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6.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            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期: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附件4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               (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附件5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附件6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

概况

职工总数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额


实现利润


流动资金

万元

主要

产品

1.

固定资产

(万元)

原值:

 

净值:

 

2.

占地面积

M2

3.

本次

投标

主要

产品

情况

本次投标
主要产品名称

   

上年
产销量

产品技术

先进水平

曾获何级

何种奖励

主要用户
名称

























其他

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附件7

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

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附件8

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

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附件9

 

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24项,原水半年报109项、原水月分析29项及消毒剂指标检测项目

 

样品名称

检测项目

样品    数量(个)

委托项目明细

单价(元)

总价(元)

  

1

出厂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共97个项目

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97个项目



上、下半年各一次

2

出厂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中24个项目

12

砷、镉、铅、汞、氰化物、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铁、锰、铜、锌、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2,4,6-三氯酚、二氯甲烷、高氯酸盐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

3

管网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中24个项目

72

砷、镉、铅、汞、氰化物、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铁、锰、铜、锌、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2,4,6-三氯酚、二氯甲烷、高氯酸盐



每月1次,每次6个样品

4

原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9个项目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09个项目



上、下半年各一次

5

原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9个项目

12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铁、锰、粪大肠菌群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

6

原水

特征污染物因子

4个项目

12

藻类、臭和味、土臭素、2-甲基异茨醇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

7

净水剂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GB15892-2020  10个项目

2

(预估数量)



具体样品数量以实际送样数量为准

8

次氯酸钠

《次氯酸钠》
GB/T19106-2013
 5个项目

4

(预估数量)



具体样品数量以实际送样数量为准

    

大写:                         小写:

注:

1、取样方式:本次采购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运输成本(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以及临时急需检测样品为顺丰到付寄至中标单位,其他水样均为上门采样,费用由中标单位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各投标人每项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与分项最高限价相比的下浮率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附件10

磋商报价表(最终)

 

项目名称: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24项,原水半年报109项、原水月分析29项及消毒剂指标检测项目

 

样品名称

检测项目

样品    数量(个)

委托项目明细

单价(元)

总价(元)

  

1

出厂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共97个项目

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97个项目



上、下半年各一次

2

出厂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中24个项目

12

砷、镉、铅、汞、氰化物、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铁、锰、铜、锌、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2,4,6-三氯酚、二氯甲烷、高氯酸盐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

3

管网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中24个项目

72

砷、镉、铅、汞、氰化物、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铁、锰、铜、锌、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2,4,6-三氯酚、二氯甲烷、高氯酸盐



每月1次,每次6个样品

4

原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9个项目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09个项目



上、下半年各一次

5

原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9个项目

12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铁、锰、粪大肠菌群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

6

原水

特征污染物因子

4个项目

12

藻类、臭和味、土臭素、2-甲基异茨醇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

7

净水剂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GB15892-2020  10个项目

2

(预估数量)



具体样品数量以实际送样数量为准

8

次氯酸钠

《次氯酸钠》
GB/T19106-2013
 5个项目

4

(预估数量)



具体样品数量以实际送样数量为准

    

大写:                         小写:

注:

1、取样方式:本次采购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运输成本(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以及临时急需检测样品为顺丰到付寄至中标单位,其他水样均为上门采样,费用由中标单位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各投标人每项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与分项最高限价相比的下浮率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友情提醒:

磋商报价表(最终)需提前加盖公章,投标报价请空着,将在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入最终报价环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通知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报价表(最终)不得密封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附件11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24项,原水半年报109项、原水月分析29项及消毒剂指标检测项目__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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