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询价公告 | |||||||||
序 号 | 危废名称 | 废物类别 (八位码) | 废物形态 | 包装方式 | 处理费用(元/吨) | 运输费用 (元/车次) | 预估 数量 (吨) | 平台服务费(元/年) | 备 注 |
1 | 实验废液 | 900-047-49 | 液 | 桶 | 2 | 1、包含ERP平台服务费2000元/年,平台申报操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合同期内只产生一次费用。 2、一次运输处理的危险废物,不足1吨按1吨计算。 | |||
一、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并于2024年6月26日5点30分前提交盖章报价文件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注:1、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如超范围经营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2、危险废物在运输、处理过程中做到符合环保和消防等要求,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与我司无关。 3、投标人收到我司通知后及时安排车辆上门收集危险废物。 4、投标人根据我司提供的危险废弃物转移电子联单信息及《危险废物信息调查表》对进厂的废弃物进行检查核实,经核对一致的方可接收入库。 5、投标人装车现场保持整洁、卫生,符合我司环保要求,且需上二楼实验室收集运输危险废物。 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规定、规范要求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置,并自行承担未规定处置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7、投标人应在我司通知的时间范围内进行运输,逾期未履行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8、付款方式: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每年度结算一次,履约期满且完成实验废液收集贮存后由投标人进行申报,再由我司核实后进行支付。如无法按要求完成实验废液收集贮存,我司将不予支付任何款项,且终止合同并列入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黑名单。投标人应在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应的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 |||||||||
询价单位: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盖章): | |||||||||
联系人:高明君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109995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公园中路802号 单位地址: | |||||||||
询价时间:2024年6月24日 报价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