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地址: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62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八部分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九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新闻资讯-招标公告栏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9.9 万元,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并具有水运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 月17日。
地点: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新闻资讯-招标公告栏目
方式:供应商登录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新闻资讯-招标公告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请于2023年10月17日下午14:30 -15:00时密封送至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108室】开标室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02号
联系人:陆泰岳
电 话:15051201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坤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生命健康科技城18号楼108二楼
联系人:黄波
联系电话:13057076890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1.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2.1 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2.2 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3.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4.谈判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4.1在特殊情况下,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2.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1 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撤回
4.1.1 响应文件的撤回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4.1.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
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4.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4.4 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报价准备
1、资格评审结束后,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
2、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方式,合同价格中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完成本项目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评价编制费、咨询、资料收集、评审、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各航道等级的综合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咨询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3、本次谈判项目的谈判报价,报价为 2次,各投标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不得超出自己前一轮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4、最后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友情提醒: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
六、竞争性谈判程序简介
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七、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地点:启东市
(2)项目规模:南海线复线管径 DN1200,总长约 20.5km,从进城线预留在红阳河东测的接口接出,沿南海公路向东敷设,最终接至东环线在G328西侧预留接口,全线沿南海公路敷设。
(3)服务内容:对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研究。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开展报告编制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概况、施工内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影响及风险分析、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并协助甲方取得相关审查意见及批复。
(4)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服务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通航安全技术报告编制)。最终成果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5)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送审稿,评审会通过后1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报批稿)。
(6)工作要求:
①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②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
③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相关公司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如果受托人将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委托人同意而进行分包,除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外,委托人将扣除合同价的5%~10%,作为罚金。
2、受托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编制相应报告,或未根据委托人的指令进行变更,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等,如发生上述任何行为,除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外,委托人将扣除合同价的5%~10%作为罚金。
3、因编制报告深度不够、质量低劣、不符合国家现行文件规定或报告未获审查通过、引起返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由受托人负责继续完善报告编制外,应视造成的损失,委托人可扣除受托人合同价的2%~10%作为罚金。
4、如果受托人未能按期提交文件(委托人同意延长期限的情况除外),则每延期5天(不足5天按5天计),委托人将扣除合同费用总金额的2%作为罚金。
5、合同生效后,如受托人提出终止合同,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由此给委托人带来的的一切直接损失。
6、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组织竞谈活动
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谈判程序、内容
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
(一)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评定方法
1.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4.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2、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3、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支付方式:本项目分批次实施,该批次项目成果通过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该批次实施项目的全部费用。(未能通过审查的,将不予支付资金)。
四、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履约保证金在通过专家评审并经主管部门备案批复通过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五、合同签订: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4.虚假质疑的处理
(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请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的投标材料,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二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二部分中分别提交响应的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竞谈承诺书(按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投标,均必须提供本项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供应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提供网站截图)(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项目负责人水运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附件四格式填写);
注意: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报价文件。
二、价格响应文件
1.谈判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按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附件五格式填写)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响应文件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第八部分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
竞 谈 承 诺 书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响应文件为准)。
2.如果我们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3.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三: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招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四: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谈 判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 投标人报价(元) | 付款结算方式 |
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 | 人民币大写: (¥: 元) | 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 |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谈 判 报 价 表(最终报价)
项目名称 | 投标人报价(元) | 付款结算方式 |
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 | 人民币大写: (¥: 元) | 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 |
注:本表由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填写完成。
报价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对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第九部分 合同条款
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
工程服务合同
发包人: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承包人: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南海线复线管径 DN1200,总长约 20.5km,从进城线预留在红阳河东测的接口接出,沿南海公路向东敷设,最终接至东环线在 G328 西侧预留接口,全线沿南海公路敷设。
第二条 咨询服务内容
对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研究。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开展报告编制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概况、施工内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影响及风险分析、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并协助甲方取得相关审查意见及批复。
第三条 成果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服务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通航安全技术报告编制)。最终成果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第四条 成果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送审稿,评审会通过后1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报批稿)。
第五条 工作要求
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委托人应按合同有关规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2、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受托人应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理解负责。
3、在项目成果编制过程中,委托人应对受托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受托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4、委托人应保护受托人的咨询成果、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成果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第六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除有关必要程序外,双方不得向无关方透露有关技术资料。
第七条 验收、评价方法、工作成果:
方案达到了本合同第三条所列要求,最终成果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第八条 合同形式、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方式,合同价格中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完成本项目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评价编制费、咨询、资料收集、评审、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各航道等级的综合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咨询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2、服务费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支付方式:本项目分批次实施,该批次项目成果通过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该批次实施项目的全部费用。(未能通过审查的,将不予支付资金)。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履约保证金在通过专家评审并经主管部门备案批复通过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第十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费的计算方法:
1、如果受托人将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委托人同意而进行分包,除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外,委托人将扣除合同价的5%~10%,作为罚金。
2、受托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编制相应报告,或未根据委托人的指令进行变更,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等,如发生上述任何行为,除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外,委托人将扣除合同价的5%~10%作为罚金。
3、因编制报告深度不够、质量低劣、不符合国家现行文件规定或报告未获审查通过、引起返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由受托人负责继续完善报告编制外,应视造成的损失,委托人可扣除受托人合同价的2%~10%作为罚金。
4、如果受托人未能按期提交文件(委托人同意延长期限的情况除外),则每延期5天(不足5天按5天计),委托人将扣除合同费用总金额的2%作为罚金。
5、合同生效后,如受托人提出终止合同,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由此给委托人带来的的一切直接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依法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副本 肆 份,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盖法人公章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承揽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与 ,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委托方的义务
(一)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受托方报销任何应由委托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受托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委托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检测分包项目。
第三条受托方义务
(一)受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受托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受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受托方不得为委托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受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工作关系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工作关系报销任何应由试验检测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受托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测规程办事,不得损害委托人利益。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受托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受托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委托方或委托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受托方或受托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检测服务结束后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竞谈招标文件--启东市区域供水南海线复线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