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根据启住建(2022)105号《启东市财政局、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污水处理费有关事项通知》文件,自来水公司对全市开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按照政策缓缴污水处理费。
具体实施办法: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适用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所产生的应缴污水处理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违约金。在2022年10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前已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用户可以申请办理退费、缓缴或不办理退费。
适用范围内的用户均可到我公司市区、乡镇所辖区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如下说明:
申请缓缴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缓缴政策承诺书》
不申请缓缴企业 、个体工商户填写《自愿放弃缓缴政策承诺书》。我公司提供正常缴费服务。
咨询电话:83301020(节假日除外)
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